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,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,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、餐饮食品等共285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,其中合格产品2815批次,不合格产品37批次。具体情况见附件。
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控制风险,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
特别提示消费者,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,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-31.xlsx
附件2.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-31.xlsx
3.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-31.doc
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11月20日
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
1.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沂源分公司销售的山药,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。
2.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万德福岚山店销售的葱,噻虫嗪不合格。
3.阳谷振华新世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,噻虫胺不合格。
4.平邑县明兵蔬果超市销售的即食海带丝,甜蜜素不合格。
5.东营开发区美味佳餐饮加工点销售的馒头,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。
6.惠民县润惠佳食品百货店销售的香辣芥丝,日落黄不合格。
7.聊城高新区福美佳购物广场销售的锅巴,酸价不合格。
8.张店区李俊华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,恩诺沙星不合格。
9.梁山幸福家生活超市销售的良姜,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。
10.高唐县甄好生鲜超市销售的桑葚,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。
11.滨海开发区其鹏果业店销售的番木瓜,噻虫胺不合格。
12.泗水齐鲁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白酒,酒精度不合格。
13.商河县浩宇蔬菜店销售的芹菜,甲拌磷不合格。
14.滕州市龙阳晨味早点铺销售的油条,铝的残留量不合格。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≤100mg/kg,实际检测118mg/kg
下略
来源:省市场监管局